共青团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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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院社团音乐社

时间:2016-11-18   


社团制度:
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
1.
按时进行本社活动,有组织有纪律。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勤。若请假可托人带请或本人当面请假。
2.
社成员应热爱音乐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积极进取、谦虚好学、认真完成社团安排活动,共同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。
3.
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,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,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。
4.
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,互相交流的团体,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、随意外出走动。
5.
社成员应自觉爱护社内公物以及活动用品,如有公共物品损坏情况请及时上报。爱护社团活动室卫生,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定期进行打扫。
6.
音乐社内如发现打架斗殴、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,予以开除。
7.
社成员退社应拟好书面报告交于本社社长、副社长。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(4次以上),经提示后仍违规者,视为自动退社,并补交书面报告。
8.
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,学期末将给予奖励。

社团活动照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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